淺談股權轉讓如何交稅
根據財稅[2002]191號規定:對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對股權轉讓不征收營業稅。
個人股東: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的有關規定,個人轉讓股權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依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個人所得稅——20%
企業法人股東: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并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按我國現行稅法規定: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是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后的余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并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被投資企業對投資方的分配支付額,如果超過被投資企業的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金而低于投資方的投資成本的,視為投資回收,應沖減投資成本;超過投資成本的部分視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權轉讓所得,應并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25%
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發生的企業股權轉讓行為,屬于財產所有權轉讓行為,應按照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第十一項規定,產權轉移書據應按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印花稅——萬分之五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以轉讓股權名義轉讓房地產行為征收土地增值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0]687號)規定:如果轉讓的股權,其表現形式主是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附著物的,要征收土地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285號)規定: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并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后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并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征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因此,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可以由“負有納稅義務的轉讓方”或者“負有代扣代繳的受讓方”,到各自所在的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或扣繳申報,并持稅務機關開具的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征稅證明,到所在注冊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此文章“淺談股權轉讓如何交稅”瀏覽地址:http://www.hanyou365.com/gqzrflzs/208.html,更多關于南京法律顧問案例、南京企業法律咨詢案例文章請到http://www.hanyou365.com/gqzrflzs/閱讀查看!